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

  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很多人都会质疑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在我国早已出台了对于网络犯罪的相关刑法。如网络欺骗、黑客通过病毒损害他人利益的、电信诈骗等都属于网络诈骗。网络诈骗罪都是以诈骗罪论处的,所以当自身受到网络诈骗时应及时报案,以挽回损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网络诈骗报案有用吗?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遭遇网络诈骗,报警肯定比不报警要有用得多;
  2、如果遭受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立案金额,那公安机关就会对你的案件予以立案;
  
  
  3、如果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金额,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登记备案,若有其他受害人,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案情、涉案金额、涉案范围等予以立案侦查。
  
  二、网络诈骗有哪些实施手段?
  1、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邮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别是冒充银行,以系统升级等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用户点击进入假网站,并要求用户同时输入自己的账号、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如果群众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客户资金。
  2、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以网友的身份低价兜售网络游戏装备、数字卡等商品,诱骗用户登录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网站地址,输入银行账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如果群众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非法占有客户资金。
  
  
  3、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欢下载、打开一些来路不明的程序、游戏、邮件等不良上网习惯,有可能通过这些程序、邮件等将木马病毒置入客户的计算机内,一旦群众利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当人们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上网时,网吧电脑内有可能预先埋伏了木马程序,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在这种环境下也有可能被窃。
  
  
  4、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怕麻烦而将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的心理,通过试探个人生日等方式可能猜测出人们的密码。
  
  
  
  三、立案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答案是肯定有用的。对于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进行犯罪的,我国是有相关的法律界定的。网络诈骗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应随时警惕网络犯罪的发生,避免上当受骗。当遇上网络诈骗时要向公安机关反映、报警立案,避免更多的人受到网络诈骗的侵害。
  
  
  
  
总结: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很多人都会质疑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在我国早已出台了对于网络犯罪的相关刑法。如网络欺骗、黑客通过病毒损害他人利益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取保候审要上缴驾驶证吗?
      一、取保候审要上缴驾驶证吗?取保候审要上缴驾驶证的。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交税吗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交税吗1、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


·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几种判决
      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几种判决一、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几种判决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


·合肥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合肥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哪些材料一、合肥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哪些材料?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


·年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年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


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