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标准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如果让有人的银行账户有一笔巨额财产而且是来源不明的话,就会很容易引起他人的怀疑,当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立案从而会使一些执法机构介入调查。那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标准是多少?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但实践中数目一般远高于此数才立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此类犯罪有的可能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国家或集体的财产,有的则可能是非法从私人合法财产中取得的财产。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数额巨大。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的前提。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拥有的财产;“支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已经实际对外支付的款物。“合法收入”是指依法属于行为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遗产继承等。
  
  二是行为人不能说明这些巨大差额财产的合法来源。也就是说财产的来源不明。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仅要求财产占有和支出与合法收入有巨大差额,而且要求这一差额来源于不合法的收入。财产来源不合法的结论是由行为人不能证明其财产的合法性而推论得出的。至于行为人以何种方式,采取什么手段非法获得财产的,这些都不是必须查明的情节。如果能查明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则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果查明财产系某种或几种犯罪所得,如贪污、受贿、走私等,该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因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巨大差额财产的来源是非法的,当司法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但并不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说不清财产来源,而是主观上不愿说明,或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395条第1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与法律知识了。由此可知,一般来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标准就是30万,凡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数额超过30万的就会被立案调查。其结果一般都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或者是收受贿赂所得,当事人将受法律处罚。
  
  
总结:一般情况下,如果让有人的银行账户有一笔巨额财产而且是来源不明的话,就会很容易引起他人的怀疑,当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立案从而会使一些执法机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临毕业大学医学生生误工费要赔偿吗?
      一、临毕业大学医学生生误工费要赔偿吗?临毕业大学医学生生误工费是没有赔偿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


·自诉案件无法送达怎么办?
      自诉案件无法送达怎么办?自诉案件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


·私募基金如何卖出
      私募基金如何卖出一、私募基金是否可以转让和出卖私募基金份额可依法转让,但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规定。二、私募基金如何进行份......


·重庆《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重庆《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赔偿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赔偿吗?工伤鉴定之后要向公司赔偿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职工心目当中应该最清楚公司到底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
      职工心目当中应该最清楚公司到底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才把自己给辞退了的,除此以外,正常情况下公司突然就要求自己离开当前的工作岗位,这种做法是要有经济补偿金的。可是有些职工可能对公司解除......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标准是多少?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