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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怎么认定?

  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怎么认定?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我国公安机关对制毒贩毒活动打击力度很大,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人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毒品、毒资的情况。这种行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打击,也是构成犯罪的。那么,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怎么认定?下面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这些毒品可以随时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窝藏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窝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所谓“转移”主要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机关对毒品、毒赃的追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便于犯罪分子进行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所谓“隐瞒”是指在司法机关询问调查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时,自己明知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藏在何处,而有意对司法机关进行隐瞒。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任一行为,就构成本罪。窝藏的毒品、毒赃,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毒赃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隐瞒,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之一。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二、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 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通过本文,我们给您介绍了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怎么认定。对于此类犯罪,也是从主观、客观、主体及客体方面进行判断。客观上看,构成此罪的,必须有窝藏、转移或者隐瞒毒品的行为,只要有一种行为,就可以认定为犯罪。根据刑法条文,构成本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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