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有哪些

  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
  
  我国针对经济贫困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由政府倡导组织的无偿性法律帮助,组织成员都是自愿为他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为他人提供咨询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想知道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四)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二、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公民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越来越制度化,法律援助是一种便民服务,是没有经济能力或者残障人士的绿色法律通道。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很多种,使用范围广。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适用对象有很多,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法律费用和国外人士委托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总结: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我国针对经济贫困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由政府倡导组织的无偿性法律帮助,组织成员都是自愿为他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最新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新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最新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2、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3、......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


·离婚如何打官司,打离婚官司应注意什么
      离婚如何打官司,打离婚官司应注意什么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这个时候,很多夫妻都会选择打官司让法院来判决。但是,很对人都不知道离婚该如何打官司,针对这......


·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特点是什么?
      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特点是什么?在公司建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条件。我们整理出来了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的特点和政策解读,通常来讲,我们在认缴资本制度的时候秉承的原则是放宽资本认缴的条件......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一般离婚无法就财产的分割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此时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


·离婚抚养费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在离婚后,其中一方带着孩子,另一方却拖欠或者直接不给抚养费的大有人在。当遇到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并委托律师来起诉对方的时候,那么,此时你知道离婚抚养费律师......


法律援助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