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山东的一些工厂,少不了电焊工这个工种。他们在从事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会被电弧焊弄伤眼睛。为了拿到赔偿款,受伤的工人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相关部门也会按照相关的标准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山东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山东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3、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4、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5、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6、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7、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8、八级
(1)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九级
(1)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10、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
3、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按照山东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眼睛受伤,经过工伤鉴定,可以分为十个级别,其中数一级工伤最为严重。工人拿到工伤鉴定书后,可以向凭此向单位申请赔偿款。单位根据工伤等级,确定赔偿款金额,像伤残补助金的话,则是按照工人的月工资作为基数确定的。
总结:在山东的一些工厂,少不了电焊工这个工种。他们在从事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会被电弧焊弄伤眼睛。为了拿到赔偿款,受伤的工人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补充侦查退回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一、补充侦查退回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
·检察院同意批捕意见,多久就会出结果?
一、检察院同意批捕意见,多久就会出结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要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7日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这个时间是法律严格规定的,就7天,包括节假日。二、《刑事诉讼法......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二)基金1、房屋......
·怀孕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吗?
怀孕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吗?怀孕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方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方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
山东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