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房问题一直对所有人都存在压力,大家都想买便宜的房子,回迁房

  买房问题一直对所有人都存在压力,您都想买便宜的房子,回迁房买卖本身就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在买房过程中要谨慎注意,首先购房合同的签订时要查看房屋是否已经取得产权证,要约定好房产过户的时间和交房的时间,最好要出卖人家属也在合同上面签字。关于回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回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屋税费缴纳要约定好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次税费应当如何承担,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2、严防“一房数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其次是出卖人先行交付,买受人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如果数买受人均未占有房屋,依法成立在先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的请求应予以支持。因此,出卖人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十分重要。3、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4、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5、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6、尽量要求卖方的第1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1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1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综合全文,回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约定好缴税费用;注意出售者是否多次贩卖该房;一定要看好房屋后约定好时间交房;要留一定尾款后续支付,防止受骗;可要求出售者配偶亲属等签字;要和气协商避免发生争执。更多回迁房问题,可在律师继续咨询。
  
  
  
总结:买房问题一直对所有人都存在压力,您都想买便宜的房子,回迁房买卖本身就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在买房过程中要谨慎注意,首先购房合同的签订时要查看房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工资拖欠不发怎么办
      对于工资拖欠的公司,我们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由于工资一直拖欠,劳动者也不可能继续工作,如果你想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可以以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为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


·是否有离婚的法律援助?
      是否有离婚的法律援助?我们知道法律援助针对的对象是经济困难者,那么是否有离婚的法律援助呢?法律的援助包括有很多情形,比如请求给予了低保待遇的或是社会保险的,因身体遭受了严重的伤害......


·什么情形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什么情形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监外执行,是指......


·加班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吗?
      加班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吗?只要不低于最低的标准一般都是属于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工资支付规定》第......


·对于员工迟到可以辞退吗?
      对于员工迟到可以辞退吗?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返法律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


·没有批捕却另案起诉合法吗
      一、没有批捕却另案起诉合法吗没有批捕却另案起诉显然是合法的,另行起诉是指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


买房问题一直对所有人都存在压力,大家都想买便宜的房子,回迁房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