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入职时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入职时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入职时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建议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入职时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新员工在入职时要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如未签订,在离职时需要申请仲裁或起诉。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有关劳动合同的律师。
  
  
  
总结:在我国,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入职时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民间借贷利息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民间借贷利息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一、什么是贷款利息?利息是借入货币的代价或贷出货币的报酬,是借贷资金的“价格”。利息水平的高低通过利率表示。利率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货币额或储蓄......


·构成销售劣药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销售劣药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销售劣药罪的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


·什么情况下需要监外执行
      什么情况下需要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


·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处理?
      一、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处理?购买口罩时,如果发现商家恶意涨价,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不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面临没收、罚款等处罚......


·向法院申请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向法院申请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首先应该向法院提交申请,在申请之前应该要递交材料,只要申请人满足法定的监护人的条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如果出现两个申请人,就以前一顺位的申请......


·取保候审能住宾馆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住宾馆。取保候审期间一般是不能离开住所地的,需要离开时要公安机关批准,至于住宾馆是不受影响。取保候审不是被判刑,不属于服刑。身份证信息中并不记录被取保候审的信息。取保......


入职时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