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辞职是否赔偿?
由于各种原因,现实中往往存在入职一个月就离职的现像。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的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辞职是否赔偿?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辞职是否赔偿?
一个月内不签合同是合法的。主动辞职,只要不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辞职的,也不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辞职是否赔偿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法律规定在入职一个月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属于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劳动合同的相关律师。
总结:由于各种原因,现实中往往存在入职一个月就离职的现像。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的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酒驾指的是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将
酒驾指的是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将酒驾和醉驾弄混,但事实上醉驾是更加严重的。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醉驾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比如说南宁市醉驾拘留的相关法律规......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双江县城控制线规划区内南勐河两岸的坝区范围(东至勐忙线到坝头村,勐邦线到纸厂大桥......
·撤销离婚诉讼诉讼费能退吗?
撤销离婚诉讼诉讼费能退吗一般来说,申请者主动撤销离婚诉讼是可以退部分诉讼费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对方的证件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对方的证件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管购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做出审查,也就是了解清楚开发商是否具有销售商品房的资质。要是没有达到......
·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吗?
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吗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
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辞职是否赔偿?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