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缓刑人员每月义工几次?

  我国法律规定了社区矫正的制度,规定了缓刑人员做义工的频率。可是由于广大群众对相关文件的陌生,对于缓刑人员做义工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缓刑人员每月义工几次?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在我国缓刑人员每月义工几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因此在我国缓刑人员每个月的义工是没有次数限制的,每个月几次都是可以但,只是在时间上是有限制的,那就是社区服务的时间是不能少于8个小时的,这8小时是由缓刑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来安排的,并不会限制其次数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在我国缓刑人员每月义工几次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缓刑人员做义工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有时间限制的,缓刑人员需要每月做八小时义工,不能无故缺席。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缓刑义工频率的相关律师。
  
  
  
总结:我国法律规定了社区矫正的制度,规定了缓刑人员做义工的频率。可是由于广大群众对相关文件的陌生,对于缓刑人员做义工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犯罪中止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


·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
      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一、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土地出让金不需要几年交一次,而在使用期间,只需要交纳一次就可以了,所以就不存在几年缴纳一次的问题。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是:......


·网络知识产权注册
      网络知识产权注册在信息化发展飞速的今天,网络成了我们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渠道。然而,网络知识侵权现象也遍地开花,成了使学者们头疼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学会网络知识产权注册的流程。接......


·民间借贷逾期还款利息怎么算
      约定了借款期限内利率,又约定了逾期利率的约定了逾期利率,依照约定的标准计算,但是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24%。约定的标准高于年利率24%的,法院最高只按年利率24%支持。二、约定了借款期限内利率......


·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商标应该怎么转让?
      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商标应该怎么转让?一、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


·员工工作满十年主动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员工工作满十年主动离职的规定是什么?员工工作满十年主动离职的规定是发放,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工作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如下:二......


在我国缓刑人员每月义工几次?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