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由于房屋是出租来的,有的人就不加以爱惜,不仅不注意房屋内的卫

  由于房屋是出租来的,有的人就不加以爱惜,不仅不注意房屋内的卫生,甚至还会在屋内做一些比较危险的行为,这样对房屋本身的安全是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有的人在出租房屋之后,往往会要求签订房屋出租安全协议,以此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保护自己的房屋安全。下文中我们提供房屋出租安全协议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
  
  4. 乙方在出租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计划生育。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事故,按法律有关规定划分责任,并依法协商处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出租房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如本协议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有抵触,执行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双方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在具体签订这样的安全协议书的时候,可以结合房屋内本身的一些设施进行约定。当然,在出租房屋的时候,这样的协议约定并不是必须要作出的。只不过出租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房屋,才想到要这样做一个约定。
  
  
总结:由于房屋是出租来的,有的人就不加以爱惜,不仅不注意房屋内的卫生,甚至还会在屋内做一些比较危险的行为,这样对房屋本身的安全是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一般夫妻离婚的都是因为感情破裂,对于军人婚姻来讲也不例外。但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军人婚姻中的财产分割可能就比较复杂。那到底和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


·离婚财产另行起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提高,也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案件里面,这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有时需要诉讼解决,但是诉讼需要在一定的时间......


·一、小的工伤误工费由谁承担?
      一、小的工伤误工费由谁承担?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


·什么情况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什么情况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具有法定理由。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


·被索贿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被索贿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在很多大型工程建设的时候,都会采取投标的方式选择工程建设公司,来完成工程的建设。在完成这一系列的工作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有时间限制的......


由于房屋是出租来的,有的人就不加以爱惜,不仅不注意房屋内的卫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