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综合社保,综合保险转社保怎么办理?

  由于社会生活存在具有未知性,意外事故是市时常有发生的,故而很多公民为了减少在意外来临时的经济负担,会选择购买保险,就实际生活来看,购买综合保险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但是也有不少职员希望将综合保险转社保,此时该如何处理呢?
  
  一、什么是综合保险
  
  综合保险是为了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可以得到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金;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自负20%;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老年补贴凭证,并在退休之年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能享受哪些待遇?
  
  (一)工伤保险待遇
  
  1、对经认定为工伤的外来从业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关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如果发生致残可按规定享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旧工伤复发医疗费,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后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2、对经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外来从业人员,相关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抢救医疗费用以及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合计标准为10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个人承担;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个人承担20%。最高享受额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月份数确定。
  
  (三)老年补贴待遇
  
  只要单位为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在三年内累计满十二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在本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凭老年补贴凭证上所载的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一次性兑现。
  
  (四)日常药费补贴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可享受综合保险基金支付的每人每月20元的日常药费补贴,并获得一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个人可以持卡到全市使用银联卡POS机的药房购买药品。
  
  用人单位未缴纳综合保险期间,外来从业人员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为你支付,支付标准参照综合保险有关规定。如果单位不肯承担,外来从业人员可以向劳务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经调解仍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人民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
  
  
  12333是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向社会提供24小时全天候人工和自动服务。通过拨打12333,外来从业人员不仅可以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而且可以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综合保险转社保怎么办理?
  
  综合保险不可能转成社保,也没所谓的不公平,因为缴纳的钱不同,综合保险1个月才多少钱, 社保一个月缴纳的钱几乎是社保的7,8倍之多。
  
  综合保险满一年就是一张养老凭证,等退休领取。
  
  社保当然是享受更好的待遇。
  
  综合保险是近年来才新出现的一种维护外来职员的合法权益的一种险种,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综合保险包含三种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综合保险转社保一般来说是不会被受理的,但是不同的地区实行的政策是存在着差异的,具体是否可以转换,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总结:由于社会生活存在具有未知性,意外事故是市时常有发生的,故而很多公民为了减少在意外来临时的经济负担,会选择购买保险,就实际生活来看,购买综合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怎样向法院起诉讨要孩子的抚养费?
      怎样向法院起诉讨要孩子的抚养费?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


·在生活当中,只要说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被我国执法部门查处以后,
      在生活当中,只要说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被我国执法部门查处以后,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并且定罪量刑。在查处醉驾的时候也是如此的,关于醉驾这种行为,驾驶证被吊销这对......


·一、郑州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郑州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概念是什么?
      您都非常清楚的知道刑事案件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公职人员徇私舞弊将刑事案件不移交审查,因此会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那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概......


·取保候审两年能出国吗?
      取保候审两年能出国吗?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取保候审期满后,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是可以出境的。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


什么是综合社保,综合保险转社保怎么办理?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