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进行按揭贷款购买。不过此时银行提供的也仅仅是剩余的房款,购房的首付一般还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的。那实践中,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
  所谓二手房首付,指的是购买二手房时除了银行贷款外买受方应当一次性支付的金额,其首付款的计算方式为: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首付款)贷款额=二手房评估价×8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80%)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值得注意的是,在二手房交易中,首付的成数是需要跟房东协商决定的,一般是2至3成。有如下几种首付情况可以按自己的情况作出决定:1、一般情况上家没有贷款,或者不需要下家配合还贷的,下家资质很好需要向银行申请8成贷款的就可以首付2成(贷款2成对资质的要求很高)。2、上家有贷款,且成数很高,一定需要下家配合还贷的,为安全起见,则可选择走资金监管流程,按3成首付支付。3、下家有能力一次性付款的,可在签订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款,则不存在首付问题。一般情况下,银行是需要看到房东开具的除贷款部分的其它房款收据,才能批贷成功。所以,二手房首付应该怎么算,更多的是取决于买卖双方合意。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注意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先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一般会低于其市值。银行在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2、要注意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是通常被容易借款人忽略,其实银行在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多数银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龄 贷款年限≤35年”。例如,某房屋竣工年代为1997年,那么目前的房龄为15年,所以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3、要注意还款方式的选择。现在银行的还款方式主要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双周供及固定利率等。各种还款方式分别针对是不同的客户推出的。例如等额本息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等额本金适合那些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借款人群,如还款方式相对于前者更能节省利息;双周供适合周结工资或者是夫妻双方月中和月底发工资的借款人。此外,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还要结合自身现有还款能力,一般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为宜。4、要注意贷款成数和利率。以北京为例,北京各区各银行对二手房的政策是首套住房首付两成、利率下浮30%,二套房首付四成、利率上浮10%的政策。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无论之前是否使用过商业贷款,现在是否结清,只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都是按公积金目前首付两成,五年以上贷款利率3.87%来执行,但如果之前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结清后方可使用。5、要注意贷款银行的选择。现在商业银行很多,但各家服务的特色又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比如之前提到的双周供并非所有银行都有。如果借款人选择的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当然服务质量等软性条件也要加以考虑。6、要注意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银行在批贷时,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能证明其还款能力的证明,就是我们常说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的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符合条件后,银行也可以审批。另外,还有家庭的一些其他资产如: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银行是一般会作参考的。二手房与商品房其实还是存在一些不同的,有的城市还是进行了限购,因此就会提高购房的首付款,而实践中搞清楚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有那个能力承担的起二手房的首付费用。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进行按揭贷款购买。不过此时银行提供的也仅仅是剩余的房款,购房的首付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一、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不一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通常会按照《医疗事故......


·审查意见答复签署中常用到的答复方式有哪些?
      审查意见答复签署中常用到的答复方式有哪些?审查意见答复中常用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对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审查意......


·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问题,一方会出现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将财产赠与兄弟姐妹或者父母,这种情况下,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的内容,为您具体介......


·因怀孕检查请假被辞退怎么办?
      因怀孕检查请假被辞退怎么办??因怀孕检查请假被辞退可以向上级劳动主管部门要求继续的履行劳动合同,此时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相关部门之所以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因为只要建筑工程稍有一点缺陷就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藏的威胁,而相关施工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