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
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
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
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免不了和其他用人单位或者企业合作伙伴发生债务债权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需要与公司的形式对外担保。其实公司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公司,所以,公司的负责人在公司进行对外担保的时候,也是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的。那么,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
公司能否以其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在新《公司法》实施前一直存在争议,理论与实务界也在积极探讨。尽管随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有关公司对外担保能力问题的争议已尘埃落定,但为求法律适用的统一,似乎仍有探讨的必要。
《公司法》原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从字面上看,该规定似乎不难理解,“不得”含有否定、禁止的含义,即本条规定的是禁止公司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然而,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既然法律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从事对外担保行为,那么如果其违反上述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了担保,该担保行为的效力如何?公司董事、经理可否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以外的法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能否以其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这些问题均产生于上述法律的模糊规定。
二、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有限公司(第49条第1、3款)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2、股份有限公司(第112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第113条第1款)——本条应当也适用于有限公司。
3、董事会会议记录(第49条第2款,第113条第2款) 均要求: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会决议僵局的打破 董事会决议原则上一人一票,但为打破公司僵局,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可以破例行使第二次表决权,此为例外规则,即仅在公司出现僵局时才可使用,在未出现僵局时,主持人不得行使第二票表决权。
以上就是针对,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其实公司法中针对对外担保,是不是属于重大事项,并没有这么明确的规定。但是,按照社会活动中的正常习惯来说,公司对外担保应该是属于比较重大的事情,还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的相关人数表决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免不了和其他用人单位或者企业合作伙伴发生债务债权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电子眼抓拍的违法
被交警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拍照,并开具交通违法罚款通知书,车辆驾驶员需到交通违法所在地交警部门确认交通违章行为,才可以凭交通违法罚款确认书到罚款所在地指定的交通罚款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行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哪些?
一、行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哪些?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一、福利费占工资的比例1、应付福利费14%的计算基数是“应付
一、福利费占工资的比例1、应付福利费14%的计算基数是“应付工资总额”。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
·高空坠落物责任性质是什么?
在理论界的争论热点问题其中就有高空坠物的责任性质,关于这一责任性质也确实需要我们深思,随着各大建筑物现在越修越高所以导致现在高空坠物的这些风险也越来越大,高空坠落物责任性质是什么呢......
·纵火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即使您都想有一个和平安稳的生活,也偶尔会发生天灾人祸。而人为犯罪的种类有很多种,但不管是哪一种,都会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今天,我们要和您谈的就是人为纵火。那么,关于纵火罪......
·哪些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哪些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
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
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