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护权变更的要求具备哪些情形

  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权,要是出现了法定的情形的话,则是可以进行变更的。那么您知道监护权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情形吗?这是变更监护权很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监护权变更的要求具备哪些情形
  监护权的变更在目前的实际生活中主要表现为这样几种情形:
  (一)因委托监护而发生。
  委托监护是指监护人委托他人代行监护的职责。委托监护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须有监护人委托与受委托人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受托人得履行的监护职责决定于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
  (二)因约定监护而发生。约定监护是法定监护人之间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约定监护不同于委托监护,因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非监护人之间确定非监护人代行监护职责的协议,而在约定监护中,依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所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监护人责任,其就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在委托监护中,尽管委托人可以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受托人,但即使在此情况下,受托人也不是监护人。也就是说,监护人不能依照委托监护的协议将监护人的资格转让给他人,他人也不能通过委托监护的协议来取得监护资格。因此,在委托监护中即使监护职责全部由受托人行使,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也不丧失。委托监护和约定监护的发生所产生的法律上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对监护责任的担负。所以研究其中的关系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也具有实践意义。
  二、监护资格能否抛弃或转让
  监护作为一种资格,可否抛弃?从德国的民法规定看,拒绝担任监护人可以分为有理由的拒绝担任和无理由的拒绝担任。前者不承担民事责任,后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理论上阐述,作为一项权利没有理由不准权利人抛弃或转让,但是作为一项职责,则不能不受约束的抛弃或转让。我国法律只规定了一般的监护人设立和丧失制度,没有明确监护权的抛弃或转让的规定,要完善我国的监护制度,使之尽量少发生纠纷,应当明确这样的抛弃或转让的限制。在资格问题上,由于法定监护突出的身份和法定因素,监护权利和义务的联系上也更为紧密,所以,因法定监护而形成的监护权利的抛弃要比其他更为严格。指定监护和委托监护,由于不是直接以身份关系为基础,因此权利抛弃和转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允许。阅读完以上内容后,相信您也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监护权的吧。法律规定变更监护权的,必须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的话变更行为无效。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总结: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权,要是出现了法定的情形的话,则是可以进行变更的。那么您知道监护权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情形吗?这是变更监护权很重要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


·可以获得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职工入职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终止或终结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的因素多样,那么可以得到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同居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同居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


·在我国非法集资300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的数额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比较大的,最起码也在几万,甚至是几十万以上。这还是数额比较小的了,有些时候可能查办非法集资以后,发现非法集资案件前前后后可能涉及的金额已经达到几百万。......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多少钱一、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多少钱?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标准时因人而异的,各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


·医疗纠纷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可以。《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


监护权变更的要求具备哪些情形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