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是价值最大,最容易引发纠纷的财产。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如果不能将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势必会导致一方分割到的财产减少很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
  一、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的处理
  生活中关于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导致的纠纷非常多,其中不仅涉及房屋共同所有人的利益,也牵扯到房屋的买受人的问题,以下为关于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的各种情形的分析:1、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两个人,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为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独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出卖人无权处分标的物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这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为债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为物权,这是两个权利体系。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仍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房屋的买受人可基于债权请求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2、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登记的权利人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方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对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认为若买受人受让该房屋是善意(指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经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前提下,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应认定为有效。这就是法律上所谓的善意取得制度。这时候,构成对于其他共有人的损失,应当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3、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登记的权利人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方支付合理对价,但双方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该种情况比较复杂,涉及一些实践中具体可能出现的情况。例如,如果该第三人已经长期在该房屋内居住,而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的另一个所有人知情且长时间未提出异议,在实际操作中,该房屋就有可能被判给第三人。但也不尽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的情形很多也很复杂,在此不一而足。综上所述,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主要是根据夫妻双方是否就房产的购买都尽到了自己的努力。如果认定双方就对购房付出了相应的努力,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的专业律师们。
  
  
  
总结: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是价值最大,最容易引发纠纷的财产。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如果不能将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如何认定遗嘱是否有效
      如何认定遗嘱是否有效认定遗嘱是否有效,要看遗嘱是否满足有效的要件,具体来说: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高速公路存在的目的,除了要为您的出行节省时间以外,在另一方面,高速公路业为我国全国各省建立了四通八达的通道,所以说高速公路在修建的时候,肯定是要经过仔......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期限有多久?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期限有多久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


·虚拟股权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在哪?
      虚拟股权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在哪因为非法集资一般都是打着国家或者企事业单位下属企业公司的幌子对广大民众实施的一种诈骗行为,所以很多人都把虚拟股权与非法集资混为一谈,其实不然,那么,虚拟......


·孩子监护权变更给亲人如何操作?
      孩子监护权变更给亲人如何操作?孩子监护权变更给亲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监护权需要变更,然后申请法院进行变更。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


·楼道里放置鞋架、杂物等应负哪些责任?
      近日,有小区业主堆放在楼道里的鞋架、婴儿车等被物业强行清走,而引发了业主群里一片骂声。那么,楼道里是否可以防止这些物品呢?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规定:高层......


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