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出约定,而要是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会构成违约。实践中,要是出现卖方逾期交房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卖方逾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遇到此类问题,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是否具有的明确条款,其次购房人要注意该条违约金的比例是以购房人已付房款为基数的,包括银行贷款按揭部分,同样条款对不同方式付款的购房人的赔偿是不同的。合同有约定时,按照约定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如下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对此,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按房屋租金标准赔偿损失,如果不被接受,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索赔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补充的,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真实有效,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由已付房款、利率和逾期时间三部分组成。首先,“已付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银行按揭款。但是,定金和尾款不能纳入“已付房款”。其次,需要确定的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违约金或损失,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逾期交房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确定,或者参照逾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最后,需要认定的是开发商延期交房时间,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时间应该从双方签订的交房日期,直至开发商通知验收的日期,由此不难得出最终的违约金,即:已付房款×利率×逾期时间。毕竟此时房屋可能并不满足交房的标准,因此就导致了逾期情况出现。这种情况下,买方是可以要求卖方做出相应赔偿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出约定,而要是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会构成违约。实践中,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国家赔偿复议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公民的合法权益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越来越有效地得到保障。在我国,如果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需要按照规定对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是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可以对于继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


·疫情期间被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
      疫情期间被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疫情期间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同居人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
      继承权的取得是以一定的合法身份存在为前提的,法定婚姻因其合法有效,使配偶获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当事人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缺乏继承权产生的依据,所以无法取得法定继承权。没有继承权,同居......


·多处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很多城市中都涌现出了一大批农民工,他们属于我们国家的弱势群体,应该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国家也因此颁布了相关法律,也因此成立了一些相应的机构,来处理以伤残鉴定或者多......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