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在很多国家公私财物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我国也不例外。实践中,要是有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话,那这样的行为会触犯《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之后,就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那究竟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法分则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除了可以区分此罪与一些相似犯罪之外,同时还可以从此罪的构成要件入手,看实际的犯罪是否符合。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需要区分实际的犯罪情节,如果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话,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是比较重的。
总结:在很多国家公私财物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我国也不例外。实践中,要是有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话,那这样的行为会触犯《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一、试用期期间是否随时可以辞职?
一、试用期期间是否随时可以辞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二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二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二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前提
①特许经营权人作为出质人与债权人订立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包括: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
·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
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一、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
·拉人头是传销罪吗
看具体情况定,具有下列行为的,是传销罪:1、需要交入门费;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目前,我国的铁路建设,尤其是高铁建设,在世界上是屈指可数的。我国的高铁建设的成熟,取得的瞩目的成绩,显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影响力、竞争力的强大。我......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