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上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进行离婚诉讼的,可能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就进入了离婚的二审也可以叫做上诉程序。那么您知道离婚上诉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上诉离婚的程序之——提起上诉的时间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离婚的程序之——上诉人递交离婚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三、上诉离婚的程序之——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四、上诉离婚的程序之——二审法院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法定情形,分别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五、上诉离婚的程序之——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终审裁定。需要注意的是,一审法院在做出判决后,并不会马上发生法律效力。但二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则是立即生效的。
  
  
  
总结:夫妻进行离婚诉讼的,可能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就进入了离婚的二审也可以叫做上诉程序。那么您知道离婚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吗?
      一、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吗?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当发生交通事故出现受伤人员时,医疗机构首当其冲,不论医药费是否支付都需要先行救人,然后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


·私募基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


·非法集资2千万会判几年
      一,非法集资2千万会判几年非法集资2千万会判处10年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上50万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院办案程序规定有哪几个部分?
      法院办案程序规定有哪几个部分?一、立案当事人写出书面起诉、申诉状,本院告立庭负责受理属于本院管辖民事、商事、行政、执行和申诉案件。自接到起诉状、申诉状、执行申请后7日内,由立案......


·犯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几年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


·雇佣合作作品的特征是什么
      雇佣合作作品的特征是什么?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


离婚上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