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上市企业融资条件有哪些

  上市企业融资条件有哪些?只有上市企业才可以进行融资,但并不是所有上市的企业都是可以进行融资活动的,融资之前,需要经由相关国家机关进行认证,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融资活动,故而企业需要提交能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材料。具体来说,上市企业融资条件有哪些?
  企业上市融资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资格方面
  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满3年;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2、独立性方面
  企业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企业的资产应当完整,人员应当独立,财务应当独立,机构应当独立、业务应当独立。
  3、规范运作方面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企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财务与会计方面
  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投向方面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首先需要满足企业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奇特类型的公司不得进行融资,且该公司需要满足独立性条件,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财务虚假报告。在经营过程之中有较好的经营模式,公司的运作程序规范。
  
  
  
总结:上市企业融资条件有哪些?只有上市企业才可以进行融资,但并不是所有上市的企业都是可以进行融资活动的,融资之前,需要经由相关国家机关进行认证,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集休土地使用证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笔迹鉴定由谁进行提出申请?
      笔迹鉴定由谁进行提出申请?一、笔迹鉴定由谁进行提出申请?一般是由原告提出来进行鉴定,或者是由谁主张谁就可以提出来。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


·一、聚众在中国打麻将犯法吗?
      一、聚众在中国打麻将犯法吗?打麻将本身是不违法,是一种娱乐行为,是公民的自由,法律对此不约束。但是,如果以打麻将为名,进行赌博活动,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


·死刑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刑法追诉期是多长要看具体的罪名刑期。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


·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怎么维权?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怎么维权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家可以通过催告进行维权,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家可以解除合同......


·建筑劳动合同书标准版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劳动合同书标准版内容包括哪些?建筑劳动合同书需除其他合同包括的内容之外,还需要重点强调劳动保护问题计酬方式社保问题工作时间限制问题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


上市企业融资条件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