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近几年,国家一直在为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而不断推出新政策,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有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同时为国家和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那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是怎样的?
  
  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行财产清查。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
  
  国有股权设置改制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通常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国有企业改制股权的七大流程是什么?
  
  (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更好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调动国有企业中的领导者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打破铁饭碗的懒惰思想,稳固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当中的主要地位。
  
  
  
  
  
总结: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近几年,国家一直在为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而不断推出新政策,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有利于企业更好地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期限的答辩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期限的答辩内容是什么?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


·先交物业费才能入住吗
      在购买商品房之后,会有一个交房的过程,而这时一般就是由购房者与小区物管公司之间进行交接。这时,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购房者先交物业费,之后才能入住。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是不是要先交......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进行商标权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将商标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在商业社会,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商业活动,双方当事人各取所需,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商标的作用。但我国对商标权转......


·涉及金融诈骗怎么处罚
      涉及金融诈骗由公安机关处理,被起诉后会被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一、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


·寻衅滋事批准逮捕以后多久判决?
      一、寻衅滋事批准逮捕以后多久判决?寻衅滋事批准逮捕多久判决,应当根据案件的犯罪事实认定来进行,一般情况下需要两个月左右。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刑事诉讼......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