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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前通知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劳动者若想要离职的话,则需要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是需要做出赔偿。那具体来说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前通知离职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前通知离职
  1、单方预告解除权的法律依据,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通知之日起经过30日(试用期经过3日),劳动合同即为解除,而无须用人单位同意。其中的30日与3日之规定,即为单方解除权行使的预告期,劳动者须遵守该预告期。所谓无过错,是指对被解除权人即用人单位而言,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没有过错;否则,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经济补偿金之责任。该规定主要是出于保障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考量而设定。2、行使要件:劳动者行使该解除权,应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预告期与书面通知形式规定,即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即发生解除之效果。3、法律后果:使劳动合同的效力提前消灭,通常不产生经济补偿金与损害赔偿责任,但劳动合同约定有服务期与竞业限制条款的除外。
  二、劳动者何时能立即离职
  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权的形态,又可以划分为须告知的即时解除权与无须告知的即时解除权。1、须告知的单方即时解除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六种情形,均可产生此种解除权。其行使要件为:一是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举的情形之一;二是劳动者需告知用人单位,至于告知方式,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实践中劳动者可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告知方式。2、无须告知的单方即时解除权。行使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要件为: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符合其中之一者,劳动者可当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履行任何通知程序。3、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权行使的法律后果:一是导致劳动合同效力提前消灭;二是对劳动者而言,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产生经济补偿金请求权、赔偿金请求权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综上,除了在随时辞职的情况下,其他的情况下劳动者辞职的话其实都是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一般在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3日进行通知,但如果是转正了的话,那么提前的时间就会更长为30日。更多辞职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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