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0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但具体的还需咨询当地有关的部门。
  
  国家为了平衡更广大的人民利益,会对土地的征收进行补偿。国家也根据不同的土地实施不同的征地标准,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就是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果树地的土地使用价值进行的补偿,不过这种不是硬性规定。它的具体实施还是要跟当地的实际发展状况相结合。所以,与之相关的土地使用者应该做到相应的了解。
  
  
总结: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2020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顾客摔倒在酒店的责任由酒店承担吗
      顾客摔倒在酒店的责任由酒店承担吗?一、顾客摔倒在酒店的责任由酒店承担吗酒店是否对顾客摔倒承担责任,需要看酒店是否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第二次进监狱可以假释吗
      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指的是,土地承包方和发包方关于土地权利义务签订的协议。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可以进行报案的,交管部门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处理:第一种途径是推定事故责任。推定事故责任是说公安交管部门在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理解为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此时法律方面不允许公司随心所欲的解除,必须要符合了规定条件才行。那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公司与......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