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的薪酬福利管理是一个公司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在进行

  劳动者的薪酬福利管理是一个公司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在进行管理的时候,综合工时,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对于公司来说,一般是需要制定一定的综合工时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来进行规范管理薪酬的。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制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综合工时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在我们在进行撰写综合工时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时候,一般是要将员工薪金发放、员工薪金管理以及员工薪金类别等都进行撰写清楚,这样可以尽量的减少以后双方因为计算的方式而引起纠纷的发生。另外,在进行制定制度的时候,一定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
  
  
总结:劳动者的薪酬福利管理是一个公司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在进行管理的时候,综合工时,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对于公司来说,一般是需要制定一定的综合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一、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


·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怎么控制?
      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怎么控制?中国城市化发展不断加速,房地产发展迅速。在建筑工程中,钢筋分项工程是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工程,对房屋结构的影响比较大,对于工程现场的工程监理师来说,钢......


·挪用资金罪最高可判多长时间
      挪用资金罪最高可判多长时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一、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


·在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到民政局登记吗?
      在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到民政局登记吗?一、在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到民政局登记吗?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办理了,是没有离婚证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


劳动者的薪酬福利管理是一个公司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在进行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