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贵重物误作遗弃物被人捡去能要回来吗

  贵重物误作遗弃物被人捡去能要回来吗拾金不昧,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实,不仅如此,如果是我们捡到了一些其他人的物品,拒不归还的话,是有可能造成犯罪的行为的,那么,如果是贵重物误作遗弃物被人捡去能要回来吗?其实,对此,我们也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到底应该如何做,法律中都是有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贵重物误作遗弃物被人捡去能要回来吗
  据《刑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拾得他人遗忘物 应按照不当得利的民事行为处理, 而对于拒不交出遗忘物的, 则应当以侵占罪论, 追究刑事责任。但遗忘物与遗失物还是有区别的,目前侵占罪是否包含遗失物是有争议的。 实践中,通常以遗失是否主张权利为界限,如果无人主张权利,又无行政机关主张保管,那么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有人主张权利,你拾得恶意不还,那么就是不当得利,所有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返还遗失物。只有在数额较大或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才可能够成侵占罪。
  二、同是拾物不还,为何定罪不同?
  民警和法官称,捡到东西不归还,根据造成的结果等因素,追究起来,可分犯侵占罪、盗窃罪和诈骗罪三种。 一法官说,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在于:一是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和他人的埋藏物。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财物,这既包括他人所有并占有的财物,也包括虽然不是他人所有但占有的财物,对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可能构成盗窃罪。二是犯罪的手段不同。侵占罪有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 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控制下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而盗窃罪原则上是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他人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或者第三人的控制之下而非法占有,即使窃取他人财物后又主动退还的,也不影响定性。比如,一个妇女将一个内有现金5000元的钱包落在公园的长椅上,起身向前走出十余米后立即想起,回转身想取回钱包,发现钱包已被行为人取走,刚跑出不远,妇女立即追赶拿走钱包的行为人,行为人则成立盗窃行为;而如果这个妇女是在起身向前走出几十米转了个弯后才想起,回转身想找回钱包,发现钱包已被行为人取走,且拒不归还,行为人则属于侵占行为。三是诉讼程序的启动方式不同。侵占罪是当事人告诉的才受理。而盗窃罪属公诉案件,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诉讼。综上,盗窃罪是取得的财物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行为人认识到财物归他人占有,并转移了这种占有。而侵占罪是获得无他人占有的财物,并决定持续非法支配。 盗窃罪和诈骗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财产损失是不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结果。处分行为的有无,划定了诈骗犯罪与盗窃犯罪的界限。在行为人的欺骗之下,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基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自己处分财物,将财物“自愿”交给不法行为人的,属于诈骗。如果是行为人在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财物所有者、保管者的意愿,秘密将财物从财物所有者、保管者的控制下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下,则是盗窃。实践中,常常是盗窃与诈骗并存。另外,如果起关键作用的手段是秘密窃取,就应定盗窃罪;如果起关键作用的手段是实施骗术,就应定诈骗罪。在我们进行捡到他人的物品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有对方来进行认定,并确认好是对方丢失的情况下是需要及时归还的,或者我们可以交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于贵重物误作遗弃物被人捡去能要回来吗这个问题来说,我们的法律规定,有人主张遗失物的权利,你拾得恶意不还,是有可能会造成犯罪行为的。
  
  
  
总结:贵重物误作遗弃物被人捡去能要回来吗拾金不昧,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实,不仅如此,如果是我们捡到了一些其他人的物品,拒不归还的话,是有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累犯吗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一、小县城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
      一、小县城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1、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判定为是需要缴纳的,当然也有具体缴纳的标准,缴纳的标准是房屋出售总价的1%。也可以是房屋现在出售的总价减......


·贷款担保人所需具备条件都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所需具备条件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3、首先要求单位......


·离婚抚养费若对方失业如何计算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及时是因感情破裂,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的。但生活中存在这样的情形,在离婚时,一方已经失业,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此时,......


·刑事拘留错误国家赔偿额是多少?
      一、刑事拘留错误国家赔额是多少?错误拘留国家赔偿金额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贵重物误作遗弃物被人捡去能要回来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