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怎样的?
买房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项比较大的开支,但是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精心挑选,倾尽所有积蓄购买的房屋却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在主张自己权益的时候呢,通常却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给出具意见书才能够更具有说服力,那么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三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8元(≤60平方米300元)
二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2.25元(≤200平方米400元)
一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2.7元(≤200平方米500元)
一栋房屋中有多种房屋类型的,按房屋类型分别计价收费,非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可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二、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
1、一、二类房屋中楼房居民户装修房屋的鉴定按三类房屋鉴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鉴定中涉及毗邻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收费需另议。
2、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
3、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
4、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
5、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20%增加收费;
6、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价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40%收取;
7、委托方需要加急提前做出鉴定报告的(现场检测后三日内做出鉴定报告),按鉴定费的20-30%增收加急费;
8、本办法仅限于现场常规检测,不包括工程检测,如需进行工程检测的,检测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注意: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三、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方式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可知,房产司法鉴定根据房屋类型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但是总体差异并不是很大。房屋质量安全关乎着我们的健康,而且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通常一栋房屋如果出现质量安全,则可能所有住户的安全都会受到影响。所以遇到此类问题,如果需要律师的协助,随时为您服务。
总结:买房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项比较大的开支,但是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精心挑选,倾尽所有积蓄购买的房屋却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在主张自己权益的时候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一、询问未成年监护人未到场行政复议时效是多久?
一、询问未成年监护人未到场行政复议时效是多久?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
·合同解除管辖法院确定在哪里?
合同解除管辖法院确定在哪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和神经病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和神经病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一、和神经病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还是应该平均分割,特殊情况在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有的认为只有公民才会违法行政法规,承担行政责任,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公民、法人,还是国家机关只要不遵守法律法规,都可能构成行政违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想要清楚了解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
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