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打医疗事故官司可以请法律援助吗,遇到事故如何处理?

  打医疗事故官司可以请法律援助吗,遇到事故如何处理?仅仅是医疗事故官司,无法确定是否能申请法律援助,但如果属于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故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
   二、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如何处理
  (1)保全证据复印住院病历包括住院日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影像检查资料、出院记录等。对卫生部规定不能复印的病程记录、会诊记录或无法复印的实体资料等,要求及时封存。对患者死亡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尸检。
  (2)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3)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经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4)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是在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产生有关的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申请法律援助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在医疗事故当中,就需要患者的家庭条件比较差,对于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存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可以向相关的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了。
  
  
  
总结:打医疗事故官司可以请法律援助吗,遇到事故如何处理?仅仅是医疗事故官司,无法确定是否能申请法律援助,但如果属于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高空坠物起诉被告如何应对?
      在前一段时间,在网上比较火的一个新闻,大致内容是这样的,由于小区里的高空坠物而导致一个路人被砸伤,这个小区里的将近二百户人家成为了法院里的被告,有很多用户很委屈的说,自己当时都没有......


·再婚后一人死亡财产继承怎么分配?
      再婚后一人死亡财产继承怎么分配?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


·厦门亲子司法鉴定有哪些隐患?
      在当今社会中,亲子鉴定的现象很常见,多是出于对离婚、领养等特定的需求而设定的,需要对方提供司法鉴定。这种现象在厦门尤其多,据调查发现,厦门亲子司法鉴定事件平均每天超过3起,但是也存在......


·新刑法受贿20万才够判吗?
      今年受贿案例很多,相信您也不陌生。案例中,很多受贿数额非常大,几百万上亿的都有。而且可以看出,很多都是靠着职位的便利进行受贿。那么,新刑法受贿20万才够判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讲解,......


·劳动者的职务发明什么意思
      劳动者的职务发明什么意思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在专利法中,这种关系集中体现为......


·离婚后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起诉状内容有哪些?
      离婚后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起诉状内容有哪些?(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


打医疗事故官司可以请法律援助吗,遇到事故如何处理?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