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涡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涡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想要有新的发展就需要做相应的改变,国家征地工作就是改变农村状况的重要方式之一,因为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方式,所以各省市征收农民的土地就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按照国家补偿标准制定的。那么2017涡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涡阳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定义: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计算公式:土地补偿费=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6-10)倍。
  
  2、青苗补偿费  
  
  定义: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标准: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 附着物补偿费  
  
  定义: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标准: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4、安置补助费  
  
  定义: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标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公式:安置补助费(每个农业人口)=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4-6)倍。但每公顷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涡阳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补偿的标准各地都是差不多的,因为各地的经济不同所以补偿标准的费用不同,一般在一年开始之前,各地都发布接下来一年的征地补偿标准,所以对征地补偿标准有疑问的,可以登录当地的官网参阅当地的公布的补偿标准,各地的补偿标准都是按照规定公布出来的,所以关于补偿标准各位可以放心。
  
  
总结:涡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想要有新的发展就需要做相应的改变,国家征地工作就是改变农村状况的重要方式之一,因为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方式,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职务侵占入罪金额是五千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有中断吗?
      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有中断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


·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进行二手房买卖的,通过上一户人家的居住,可以看出房屋是否存在......


·一、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还是以前章合法吗?
      一、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还是以前章合法吗?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还是以前章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存续,这是指实体上不会发生变化,原劳动......


·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通常刑事犯罪的主体都是自然人,但是有一些犯罪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单位是否能构成此罪呢?换言之,单位是否能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


·一般医疗事故怎么鉴定2023
      一般医疗事故怎么鉴定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


涡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