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若双方能自愿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处理,则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申请
  提出仲裁要求的医患一方应当在纠纷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即受理时效内)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
  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应通知被诉方,并组成仲裁庭。
  3、案件审理
  仲裁庭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不成功则不应久调不决,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仲裁的执行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同法院的裁判书一样,当事人必须履行。当败诉方在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下,胜诉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能体现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在保证实现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也保证了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顺利发展。
  二、医疗纠纷仲裁方式的优越性有哪些?
  1、医疗纠纷仲裁具有公正性与灵活性
  仲裁程序相对规范化,在程序形式上其与诉讼最为接近,当事人对纠纷有关事实及法律问题的陈诉、仲裁员的审理等方面,都有比较严格的程序规范。消除了采用其他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可能存在的随意性及不规范性的问题。一方面,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可以自由的表达意愿,有效防止了患者因缺乏医疗知识而放弃索赔权利或医院遭遇患者要挟、恶意敲诈的情形发生,充分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仲裁相对完善的程序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仲裁员的公正性,促使仲裁员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医疗纠纷作出正确的裁决。
  2、医疗纠纷仲裁具有快捷性、经济性
  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度。我国《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解决医疗纠纷的仲裁裁决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不仅有利于患方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还节约了上诉费等其他相应的开支,有效地避免累讼、缠讼。仲裁的启动程序较为简单,且审理期限短,案件一般仅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有利于当事人迅速解决纠纷,节约成本。
  3、克服法院审理医疗纠纷专业的局限性
  公正合理的判决的作出以案件事实的查清为前提条件,由于医疗行为的高度专业性及复杂性,医疗纠纷常常是法律知识和医学知识的复杂结合,裁判者要想正确的认定或推定案件事实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专业和医学专业背景。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我国法官队伍中,通晓医学知识的人才是很少的,且医疗纠纷的审理过程缺乏专业的法律人士和医疗专家的参与,法院的审理结果的公正性是有待商榷的。医疗纠纷仲裁实现了法学与医学的密切结合,弥补了诉讼中“法官不精通医学、鉴定人不精通法学”的缺陷,是最能体现专业性的一种纠纷处理方式。仲裁庭由医学和法学专家共同组成,实现了医学与法学的有效结合,克服了诉讼中法官由于对医学知识的不了解而难以查明案件事实、鉴定人员由于法律知识不足难以正确适用法律的难题。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了仲裁专业性的优点,其结果更加容易让纠纷双方信服与接受。
  由此可见,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是个不错的选择。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后,仲裁委会立案处理,在医患之间展开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再做出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发起诉讼不迟。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的好处很多,可以为双方节约时间、精力和金钱,是比较经济的一种做法。
  
  
  
总结: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的程序是怎样的?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若双方能自愿达成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在违约赔偿中的应用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一方违约后,另一方......


·校园高空坠物预防措施?
      校园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哪些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人们对住房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对住宅楼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现今的居民楼多数是高层楼,而这也导致了一些类高空坠物伤人的事件。尤其严......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其他事情的发生,可能会做选择离婚的途径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虽然夫妻离婚是自由的,但由于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


·夫妻离婚房价增值如何计算
      夫妻在结婚之前或者结婚的时候购买的房产,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的增值,尤其是在大城市中,这个增值的幅度还是很吓人的。而在离婚是时候虽然不能就房产进行分割,但此时对于婚后增值的部分却是......


·怎么维护探视权,探视权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是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权利,故而抚养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故而若婚姻关系终结时,需要确定哪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哪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存在拥有孩......


·公司倒闭法人代表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倒闭法人代表应承担
      公司倒闭法人代表应承担什么责任一、公司倒闭法人代表应承担什么责任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


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