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多注意一些问题了,究竟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千万别心浮气燥的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先考虑选择一下法院的管辖,这个是应当注意的。因为可能会更有利于保护你的正当权益。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划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详细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划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委托律师吗
  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表格和计算方法都可以给赔偿款的计算提供很多帮助,然后再结合向一些专业人士咨询,很多人当事人都能给自己计算一个赔偿清单出来。这是不是意味着律师在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作用真如这些当事人所认为的如此呢? 事实远非如此。
   (一)当事人能计算赔偿清单,要不要委托律师 法律职业的专业性非常强,并非个人几个小时或者几天所能学习成功的。一个案子的处理实际上远不在于赔偿清单的制作,或者了解大致的赔偿数额。案件处理的核心在于三点:第一,根据个案基本情况制定得当的诉讼方案,其后在调查中进行调整。案无大小,诉讼方案最重要。这是案件处理的行动纲领。第二,寻求合适、恰当、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并把这些证据进行组合,这是案件处理最核心的环节。一切赔偿项目的计算均以此为依归。第三,根据经验,运用谈判和庭审能力,实现诉讼目标。这是在处理大量案件的基础上才能具备的。
  其实,当事人最关心的赔偿款计算问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最微不足道的。了解标准和参考数字,很多人都能计算出大致数字来,即便这些数字可能遗漏了重要项目。但是能制定诉讼方案、了解举证规则,并可以把法律规定与实践结合起来给当事人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只有律师。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我经常对当事人说:“请不要关心具体的数字,要配合律师完成证据链拼接工作。赔偿款的数额也就水到渠成了,而且是非常有保障的。”尽管当事人在当时颇有微词,但是案件处理的结果都能令他们非常满意。当事人委托律师所能得到绝非一个赔偿清单的价值,而是清单背后凝聚的智慧成果。这些成果才是当事人得到赔偿款的保证。
   (二)能调解或和解,要不要委托律师 案件调解的成效有赖于双方势力的对比。受害人想尽可能得到多的赔偿款,而肇事方或者单位往往想尽办法少赔偿。这里就有一个大矛盾。这个矛盾的解决就是在多与少中找一个平衡点。平衡点是偏向多,还是偏向少,仅凭空口说或者苦苦哀求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作为受害人一方就是要能找到肇事方或者单位的弱点,在和解中才有可能占于有力地位。弱点在哪里,受害人自己大都不能找准,而律师可以发现,并向对方解释清楚。分清利害,谈判形势才能转变。如果肇事方或者单位不能接受,受害人即可通过法律途径谋求利益的最大化。
   (三)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受害者一方为了疗伤,大都已山穷水尽,无力支付高昂的律师代理费,这是不争的现实。但是受害者不应该因此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律师并不都是钻进钱堆了,没钱绝对不做事,而且律师收费方式也是灵活的,可以根据情况减少收费金额或者调整收费时机。所以受害者只要愿意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出路总会有的。
  简而言之,交通事故诉讼注意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两方面,即诉讼时效与证据收集,要是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内容,那么最后的判决结果一般都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而在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候,是否委托律师,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总结: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二手房会有怎样的质量问题
      相较于一手房高昂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二手房由于房价较低而受到中等收入家庭的青睐。同时,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格外重视二手房可能会有的质量问题。具体来说,二手房会有怎样的质量问题呢?我......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其实也不是在所有触犯数个法益的情况下都需要对行为人进行数罪并罚,有些时候即使表面上看起来像是触犯了多个法益,但实际上确实按照一罪进行的处罚。那到底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都有哪......


·离婚后彩礼不退法院怎么处理?
      结婚彩礼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财物,其中男方一般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为给付给女方的,因此要是最终没有达到这样的目的,自然需要退还彩礼。但现实中针对是否退还彩礼很容易产生纠纷,那此时彩......


·怀孕时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做?
      从原则上来讲法律不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起诉离婚,但并不是禁止在女方怀孕期间双方离婚,因而此时也是有离婚的可能。既然涉及到离婚就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那怀孕时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做呢?我......


·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办?一、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条件?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