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属于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标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泄露个人信息的事件不断发生,给个人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为加强信息管理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发生,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措施。对于哪些属于和哪些不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为您的行为提供一个指导和规范。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哪些是不属于的部分。
  
   一、不属于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标准
  司法解释首先明确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如下:
  ①主体资格适格;
  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③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
  ⑤情节严重;
  ⑥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符合以上行为的就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相反,对于没有符合上述标准的行为就不属于泄露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泄露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1、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2、向相关部门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3、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4、委托律师维权。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在消费过程中泄露,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通过对本文的阅读,相信您知道哪些是不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认定是有标准的,只要符合标准就属于泄露个人信息,就有可能违反法律,涉嫌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还会加以惩罚,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我们提醒您不要随意泄露别人的信息。
  
  
  
总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泄露个人信息的事件不断发生,给个人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为加强信息管理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发生,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债务人欠钱不还法院判后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法院判后怎么办?1、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
      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一、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1、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


·一、在我国醉驾两个月可以假释吗?
      一、在我国醉驾两个月可以假释吗?《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


·怎么进行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怎么进行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怎么进行股权投资最近一年,股票市场“门前冷落鞍马稀”,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市场火爆异常。数据显示,VC/PE市场,2015年募资总额近8......


·成都迁户代办规定是什么
      现在人的生活节奏都是非常快的。对于在成都长期进行工作和生活的人来说,可能想要把自己的户口迁入成都,但是又因为自己平时工作实在太忙,没有时间去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所以很多人会请别人,......


不属于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标准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