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除了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员,相信您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都还不是很清楚。然而,在生活中,我们需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在为生产经营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能增长自己的见识。我国实施了营改增试点的工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也有一定变化,我们需要不断的了解、学习。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指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二、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三、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由上文可知,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是有一定要求的,并不是所有的纳税人都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其最主要的参考条件就是年应税销售额。根据年应税销售额进行评估,是否符合要求条件。在进行认定之前,应该有一个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认定标准,满足标准后再找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切勿盲目进行认定,以免浪费财力和时间。
  
  
总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除了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员,相信您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都还不是很清楚。然而,在生活中,我们需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商标未到期续展多久生效
      商标未到期续展多久生效续表满期之日开始生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开始算起。到时候可以进行续展,如果时间到了没有进行续展,商标就会被注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


·国家机关造成的冤案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在身边,总有一些人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了法律的严厉的制裁,这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可是您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人是因为蒙冤入狱,国家对于这些人是怎么处理的呢?新闻也有报道,说某某因为蒙冤入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标准是什么
      掩饰隐瞒犯罪,全称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主要是针对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这一犯罪行为。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还有掩饰隐瞒......


·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条文内容是什么?
      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条文内容是什么?一、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条文内容是什么?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条文内容是根据最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一、湛江抚养费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湛江抚养费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


·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吗?
      一、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吗?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的。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