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武汉市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一、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可见,武汉市政府属于县级以上政府,公布的范围为该条列举的内容范围。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如上所述,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内容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武汉市信息公开也不例外,凡是法律明确规定要公开的就必须主动公开,有些信息不需要主动公开,但是群众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更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们。
总结:武汉市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一、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一、交通事故人伤非医保用药的费用该如何承担?
一、交通事故人伤非医保用药的费用该如何承担?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诉讼,主要诉讼过程由保险公司委托的律师或保险公司理赔的专业人员到庭参与。......
·刑事诉讼被诉人答辩期限是多长?
刑事诉讼被诉人答辩期限是多长?被诉人一般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辩。知识延伸:刑事诉讼的追诉时效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国土证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一、国土证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怎么样的?没有区别。用来登记的证书名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实质意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件。因为对于国有土地来说,人们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对于工伤认定的质疑怎么办?
对于工伤认定的质疑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但是这时候需要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时候的话就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才可以,一般的需要的材料......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很多朋友都在说,这个社会什么都在涨,就是工资不涨!现实却是这样,随着物价的上涨,微薄的工资不能解决某些困难,很多人就想到了贷款。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工资贷款是怎么回......
武汉市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