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虽然隶属于用人单位,但此时对于他们的权利,法律还是做出了充分保护的。但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搞清楚究竟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者具体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需注意什么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拥有平等就业、获取劳动报酬、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休息休假等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候,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另外,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权利和义务都是统一的,对于劳动者来讲,在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时,那么同时也就能享受到相应的权利。至于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总结。当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劳动者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些可以说都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因此千万不能草率。
  
  
总结: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虽然隶属于用人单位,但此时对于他们的权利,法律还是做出了充分保护的。但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搞清楚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北京回迁房,回迁房是公民依法享受的国家的优惠政策,购买时没有土地转让金,如果购买的是回迁房,一定要查清性质,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购买以后在5年内不能买卖,......


·办理房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房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


·集体工资制与加班费计算标准有哪几种方式
      集体工资制与加班费计算标准有哪几种方式加班费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


·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判刑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判刑规定是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凡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


·不合格产品召回的程序是什么
      不合格产品召回的程序是什么对于一些比较大的生产商,要是自己生产的商品存在某种质量上面的问题,对实际使用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那即使销售出去之后也是会进行召回的。而召回不合格的产品也有......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通过公共交通出行,可以说是现在倡导绿色出行的一种方式。而如果有人对交通工具进行了损坏的话,则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都是很严重的,就涉及到了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当然此时看行为......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