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 、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黄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 “ 损失 ” 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 “ 打草惊蛇 ”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考虑采取财产保全,以求主动。
二、离婚诉讼中被告要注意什么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 “ 法庭上见 ” 。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在起诉离婚时原告与被告,其实都有一些需要实际注意的问题,这对诉讼的结果是有所影响的,因此一定要谨慎对待。当然,打离婚官司的,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总结: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高空坠物砸车物业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砸车物业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在电视新闻当中经常看到高空坠物之后的责任确定不明的一些具体事件。这主要是因为高空坠物,很难确定责任的主体当然,法律当中也规定了具体的责任确定的......
·存款证明怎么开?
我们知道银行是属于国有独资或者国资占据份额比较大的银行,将钱存入银行是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时我们就需要存款的证明了。而对于存款证明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保险法定继承权的受益人顺序是怎样的
保险法定继承权的受益人顺序是怎样的首先应该由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有权取得遗产的第二......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务合同必须是有效的且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否则就没有请求对方履行的权利,更无从谈起适用先履行抗辩权。2、必须是同一......
·2023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
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
·工作生活中如果我们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话,一般我们可以选择和侵
工作生活中如果我们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话,一般我们可以选择和侵害放进行协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但是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说对方不给于回复的话,我们就可以选择采用司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