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南京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对于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来说,它的政策的制定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在进行制定的时候,是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的。所以,每个地区的政策是不同的。那么,南京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政策的介绍。
南京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 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 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 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 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 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 营运损失补偿等。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介绍啦,我们在进行安置补偿的时候,是需要对于房屋价值补偿的,另外,还需要支付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等相关的费用。而且,很多城市在进行制定政策的时候,是会制定一定的奖励的政策的,来鼓励您拆迁。
总结:南京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对于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来说,它的政策的制定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在进行制定的时候,是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一、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
·近亲已经登记结婚,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婚姻无效
近亲已经登记结婚,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婚姻无效我们都知道近亲是法律禁止结婚的,不过有些人并不知道从而发生近亲结婚的事实。当事人在了解到近亲不可以结婚后,往往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办。其......
·货物损坏承运人什么情况下不用赔
货物损坏承运人什么情况下不用赔(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2)货物......
·私募基金如何发行?
私募基金如何发行?一、私募基金如何发行?我们拟发行的投资于期货市场的私募基金采取的事契约型基金的模式。私募基金发行流程:1、产品设置阶段⑴选择基金管理人。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
·一、劳动合同法被辞职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被辞职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
·芯片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芯片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芯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SJCD200611-C004签订地点:成都市签订日期:2006年11月11日需方(甲方):成都三角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供方(乙方):成都长岭电子信息......
南京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