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形式

  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形式 一、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形式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行为。因新公司法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故关于抽逃出资的资金,仅指已实际出资到位的资金,对于股东认缴但尚未出资部分,不存在抽逃的可能性。注意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的区别,虚假出资是指股东从未出资的情形。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提走出资;
  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二、股东抽逃出资要承担的责任
   1、行政责任
  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需缴纳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1)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股权平等是《公司法》规定的重要原则,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利益;而股东抽逃出资后仍享有权益,显然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侵占。在此情况下,已足额出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抽逃出资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之规定,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由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分离是公司法人格独立的前提,因此,股东在出资后又抽逃资金的,已经构成了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侵害,故公司有权起诉抽逃资金的股东,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
  (3)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资产是实现公司债权人债权的重要保障,股东抽逃出资必然削弱公司的偿债能力并增加债权人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债权人构成侵害;同时,抽逃出资也属民事欺诈行为,公司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遭受损失,理应获得赔偿。具体来说,
  第一,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初尚未正常经营之前即将资本抽逃,使公司所余净资产达不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应由股东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第二,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以各种方式抽逃资本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在所抽逃资本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应当明确,由于抽逃出资是一种带有欺诈特点的隐蔽性违法行为,其他股东通常并无过错,加之,《公司法》第31条、第94条主要适用于股东虚假出资之情形,因此在抽逃出资的股东不能清偿时,不应判令其他未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但其他股东同意或协助该股东抽逃出资的,则应当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和抽逃出资的股东一起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刑事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时,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
  股东抽逃出资行为不仅导致公司资本缺陷,损害到公司及公司其他认股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其欺诈性和隐蔽性使得公司在营运过程中,公司的信用病态膨胀,对公司债权人和市场交易安全及整个社会构成巨大威胁。所以如果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发现其他股东有抽逃出资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果有其他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
  
  
  
总结: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形式一、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形式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二、著作权中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别是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老百姓到超市买食品的时候,会发现很多商品包装上面有绿色产品标识,这就表示食品是绿色无污染的,可以放心食用。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绿色食品的管理......


·异地违章停车如何处理
      异地违章停车处理方法主要是:一、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二、通过异地朋友......


·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吸毒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如果一旦被发现了吸毒,相关部门就会给予行政处罚,而且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人也是会被判刑的,那么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必须要是判处拘役或......


·股权转让印花税双方都要交吗
      股权转让印花税双方都要交吗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


·意定监护与遗嘱监护的区别有哪些?
      意定监护与遗嘱监护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遗嘱监护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从性质上均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意定监护从性质上属于双方法律行为。2、生效时间不同:遗嘱监护是以立遗嘱人死亡为......


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形式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