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的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本文为您列出了10项条件,当然各地投资环境和相关管理办法会有些许差别,因此如果您需要设立私募基金最好还是在当地政府和基金协会官网上查看一下。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的答案主要来源于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基金业协会出台的行政性管理办法,我们需要依这些办法设立私募基金。
  
  
  
总结: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设立私募基金需要的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丑化他人照片属于侵犯他人什么权?
      丑化他人照片属于侵犯他人什么权?丑化他人照片属于侵犯他人什么权?丑化他人的照片就是属于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开车撞死人现在被拘留会被判多久有哪些规定
      开车撞死人现在被拘留会被判多久有哪些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认定
      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之中,所以一旦发生信用证诈骗的犯罪,波及面很大,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那么具体来说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认定?触犯信用证诈骗罪必将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那么触犯信用证诈......


·著作权法与侵权责任法有何关联?
      著作权法与侵权责任法有何关联?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侵权责任法》与《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等知识产权单行法之间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


·男女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我国也是对他们的权益提供了全面保护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因此,如果父母要分开那也是需要对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


·如何应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逃债会恶意的转移自己的财产。那么,债权人应该如何应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呢?只有找出有效的应对方案,债权人的债权才有可能实现。那具体而言,对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情......


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