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是指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农民对其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国家规定了宅基地不能随意买卖,那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里表达的观点是:只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的。而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至今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即使有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在认定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上,法院也不会适用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而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的问题
  
  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根据现有的规定来看,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只能在农村集体内部进行买卖,城市户口的居民到农村购买房屋是不被允许的,出售房屋还应取得村委会的同意。在购买房屋时,当事人双方都应签订成面的买卖合同 ,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是指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农民对其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国家规定了宅基地不能随意买卖,那农村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今结婚女方都要求男方家有车有房,而对于其中的房产,往往是在男方婚前购买的个人房产,但婚后可能需要夫妻共同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该如何来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


·一、军人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军人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单位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处理
      在一般情况下,单位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可以拒绝,这是法律中赋予每一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有时候单位会以扣工资或者开除做威胁而强迫员工加班,并且在加班之后还不给加班费。那单位强制加班......


·离婚协书债权债务方面怎么写?
      离婚协书债权债务方面怎么写?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


·属于无证驾驶是否必须拘留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有哪些不同?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有哪些不同?一、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1)两者都是投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司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对股份有......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