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小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小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可能很多人都会有认识误区就是小股东的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所以认为小股东股权转让可以简单一点,少走些法律程序。其实这是错误的。那么小股东如何转让股权才合适?小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开股东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小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外部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现说外部转让的程序,共6个步骤:
  
  (1) 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个严格的法律要求,直接影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实务中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这两个步骤毕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因此需要单独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的含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小股东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开股东会:
  
  公司章程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无需召开股东会,询问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即可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条例: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小股东如何转让股权?小股东股权转让时,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程序进行。小股东股权转让时应优先询问公司内部其他股东是否需要进行其股权收购,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方可进行外部转让。小股东股权转让切勿进行私下交易,企图逃过相关监管部门,以身试法。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小股东如何转让股权?可能很多人都会有认识误区就是小股东的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所以认为小股东股权转让可以简单一点,少走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中如何引用法律依据?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中如何引用法律依据?不知道您是否在打官司的时候遇到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其实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值得及时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所申请的实体请求没有事实为根据或者法律依......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买房算是人生的大事之一,很多人买了房后,都期盼着开发商能够早点交房,以便早日搬进新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开发商要延期交房的情况下,作为购房者该怎么做,是否可以退房了?这个问题,我们为......


·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包括什么
      一、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包括什么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


·刑事诉讼法法律流程主要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法律流程主要是什么?一、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可以分为刑事拘留和逮捕两个阶段。拘留: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


·难道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难道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很多人不......


·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可以吗?
      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可以吗?一、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可以吗?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是可以的,具体可以获得赔偿的理由如下:1、《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


小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