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打伤民事诉讼案由是什么?

  打伤民事诉讼案由是什么?
  
  双方因纠纷打架造成一方受伤时,如果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不了。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将打人方告上法庭。这时受害人需要写一份上诉状,写清案由、起诉请求、事实与理由等。那么打伤民事诉讼案由是什么?我们结合民事案件事由的相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打伤民事诉讼案由是什么
  
  所谓民事案件案由,主要是指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分类。结合现行立案、审判实际,将民事案件案由分为一级案由十大类,如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等;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权、合同、劳动争议、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四百二十四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是实务中最常见、最广泛使用的案由;基于审判工作指导、调研和司法统计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一些案由,作为第四级案由。其中被人打伤而起诉的话,案由应该是人身损害。
  
  二、如何正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
  
  民事案件案由一般地是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始性质来确定,但是很多时候有的当事人书写的事实与案件的真实事实并不一直,这就需要我们的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确保案由的准确,为保证案由的高度概括和简洁明了,民事案件案由的表述方式原则上确定为“法律关系性质”加“纠纷”,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三、确定民事案件案由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只能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不得擅自编造案由,如果出现应当规定为新的第三级或第四级案由,可以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整理、筛选、补充相关的案由。
  
  2、一审法院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应当根据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或依据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标准,先从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中选择;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依次类推,则适用第三级案由;再没有,则可以直接适用第二级案由,直至第一级案由。
  
  3、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应当以主法律关系来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则以从法律关系来确定案由;不属于主从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民事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项、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11、离婚纠纷;12、离婚后财产纠纷;1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14、婚姻无效纠纷;15、撤销婚姻纠纷;16、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7、同居关系纠纷:(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18、抚养纠纷:(1)抚养费纠纷;(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1)扶养费纠纷;(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赡养纠纷:(1)赡养费纠纷;(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1、收养关系纠纷:(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2、监护权纠纷;23、探望权纠纷;24、分家析产纠纷;
  
  综上所述,民事案件的案由通常由当事人主张的诉讼请求决定,法院会根据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案由的准确性。打伤民事诉讼案由应该是人身损害,受害人应该以人身损害为由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案由的准确与否和今后法院审理案件适用什么法律有密切关系,您如果拿不住的话,可以通过律师来确定。
  
  
总结:打伤民事诉讼案由是什么?双方因纠纷打架造成一方受伤时,如果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不了。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将打人方告上法庭。这时受害人需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商标抢注方式和特征包括哪些?
      商标抢注方式和特征包括哪些?(一)抢注未注册商标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


·是否商标侵权与真伪无关?
      是否商标侵权与真伪无关?商标侵权与真伪无关,商标侵权并不需要确定是否是真的还是假的商标。商标权侵权的认定如下所述: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


·不按离婚协议执行有什么后果
      不按离婚协议执行有什么后果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转继承之后代位继承的争议依据是什么?
      转继承之后代位继承的争议依据是什么?目前法律对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一般是支持当事人的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主张继承权利的。由于发生几代人的过世问题,没有遗嘱等特......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


打伤民事诉讼案由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