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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

  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 一、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
   1、申请阶段
  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1)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3)授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的区别有哪些?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 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综上所述,关于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我们是首先要经过申请阶段,然后经过审查阶段,在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一般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审查通过之后会进行授权。另外,我们还为您解释了两种专利的区别,您可以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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