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拆迁补偿形式具体有哪些

  拆迁补偿形式具体有哪些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经济发展对土地的渴望变得日益强烈,这促使了拆迁成为获得建设用地的主要方式之一,而拆迁过程中的补偿对被拆迁人来说十分重要。
  
  一、拆迁补偿形式具体有哪些
  
  目前,从各地实践的情况来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1、产权调换。
  
  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费。
  
  2、作价补偿。
  
  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大。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这是一种折衷的形式,有利于协调拆迁双方在补偿形式问题上的分歧。
  
  二、签拆迁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意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3、拆迁冻结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潜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房屋拆迁是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所以当您遇到房屋拆迁补偿出现不合理不公平的问题时,建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拆迁补偿形式具体有哪些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经济发展对土地的渴望变得日益强烈,这促使了拆迁成为获得建设用地的主要方式之一,而拆迁过程中的补偿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小产权房能不能买
      小产权房能不能买(一)小产权房的定义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


·法律硕士和司法鉴定的原则
      法律行为都是要有一定的原则规范在里面的,尤其是像司法鉴定这么重要的事情更加的需要准守一定的原则和秩序,这样才可以很好的使司法鉴定行业更加的规范,使人们更加的信服司法鉴定的结果。所以......


·不动产局业务他项权证注销怎么办?
      他项权证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不仅仅是整个房产交易的核心文件,也是证明户主对房屋权利的一个证明,而他项权证的注销一般是在房屋的交易完成之后进行,因为他项权证在房屋的交易以后就......


·交通事故人伤车损同等责任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人伤车损同等责任怎样处理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按以下比例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


·怎么认定建造师属于挂证行为
      建造师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则可以认定该建造师属于挂证行为。《注册建造师管理......


·当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能从轻吗?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出于知错、悔改心理明示承认或默示自己已经做出某种犯罪事实的行为。“认罪态度”是认罪或者不认罪的一种语言表白。它不是一个简单的认与不认的问题,其需要通......


拆迁补偿形式具体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