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欠款发生前怎么预防风险

  欠款发生前怎么预防风险
  
  一、欠款发生前怎么预防风险
  
  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发生欠款纠纷怎么解决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
  
  3、债务人人去楼空时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4、通过专业调查公司,了解债务人的人员、资金、财产等情况,为诉讼奠定基础;
  
  5、向律师寻求对策,其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欠款清偿,必要时可以代理提起诉讼。
  
  在欠款发生前,企业不能大意,要注意采取措施来防范各种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风险。要注意做好证据的收集与保存的工作,在发生欠款纠纷而打官司时,能够有足够的证据来保证赢得官司。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当然,要是在发生欠款之间,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一些风险的出现,那么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是能够有效避免日后纠纷的产生。
  
  
总结:欠款发生前怎么预防风险一、欠款发生前怎么预防风险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履约保证金规定以及作用
      履约保证金规定以及作用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构成假冒专利罪法院如何判刑
      构成假冒专利罪法院如何判刑一、构成假冒专利罪法院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一、遗产继承一定要死亡证明吗?
      一、遗产继承一定要死亡证明吗?遗产继承必须要提供死亡证明,因为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


·借款合同生效,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生效,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一、借款合同生效,诉讼时效(一)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依《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


·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子女因生父或生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或因生父母离婚,一方或双方再婚而形成的关系。生父或生母的配偶即为继母或继父。继父母子女关......


欠款发生前怎么预防风险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