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企业拆迁的项目有哪些?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总结: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一、企业拆迁的项目有哪些?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


·这些年来
      这些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在我国夫妻之间的离婚率越来越高,每年通过协议和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还有很多夫妻双方不在一个城市的情况,那夫妻双方不在一个城市,可以异地起诉离婚......


·原始抵押银行什么意思?
      原始抵押银行什么意思?原始抵押给银行,准确说是按揭贷款,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标的款项,将所标的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借款人履行债务,还清本息后,再重新收回物业......


·紧急避险法律规定是什么,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紧急避险在我国是被允许的,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为了防止有人利用紧急避险行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允许紧急避险,只有符合了一定的条件,行为人才可以进行紧急避险,这......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一)一般情况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


·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说到拆迁房是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样就要看一下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是在婚后购买还是婚前购买,如果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前买的,那么该拆迁房属于购买的......


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