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就是俗称的“飙车”。 另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驾驶人的血液酒精检测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危险驾驶犯罪的处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由法院量刑。

      (一),醉酒驾驶除刑事责任外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对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后的处罚

      根据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酒驾驶的后果

      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无论酒驾者的身份如何,一旦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面临的不仅是刑事追究及行政处罚,还将会对其工作、前程、家庭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总结:《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就是俗称的“飙车”。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
      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1、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多久时间限制?
      离婚是在法律上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因此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都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实践中多数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而起诉离婚则花费的时间更长,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下面我们来......


·父母离婚抚养费该怎么给
      父母离婚的,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此时父母离婚抚养费该怎么给子女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也不失为一种购房的方式。不过按揭购房与全款购房在流程上面是不太一样的,毕竟此时涉及到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问题。那究竟按......


·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是什么首先这是这是从法律上的划分,因此在法律上具有不一样的作用。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买房都是写一个人的名字。理由是为了节省登记费用,因为这个费用的确......


·一、陕西交通事故死36人如何进行处理?
      一、陕西交通事故死36人如何进行处理?(一)陕西交通事故死36人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


危险驾驶罪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