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在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就买卖达成合意的,通常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而对于合同中对方的商业机密,此时也应当严格保密。但在合同终止后,有的人就认为不再有保密义务了。那到底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还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准向外泄露。比如雇佣合同终止后,受雇人应当对雇主的商业秘密等情况负保密义务;技术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泄露技术秘密;保密义务还包括当事人自己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该技术秘密。二、合同终止后不得同业竞争的义务竞业禁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营业。这种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于《公司法》之中。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作为后合同义务主要内容的竞业禁止,它也是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因而它是基于雇主对雇员绝对信任的要求,也是基于雇主对自身利益高度保护的要求,是一种对推定损害事先防范的制度。因为从理论上讲,雇员在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竞业中,并不一定损害雇主的利益,如果雇员在竞业中并不披露自己所掌握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则实际上并未损害雇主的利益。综上,我们了解到法律中规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其实不管合同最终是否被实际履行了,即使出现了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那么此时当事人都应当为对方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否则的话也是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的。
  
  
  
总结: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在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就买卖达成合意的,通常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而对于合同中对方的商业机密,此时也应当严格保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刑诉法解释272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法律,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为此,最高法制订了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刑诉法的内容做出说明,该解释内容非常丰富,那么刑诉法解......


·常见的逃税行为包括哪些
      常见的逃税行为包括哪些?(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二、逃税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偷税的行政处罚标准根......


·合同诈骗百万会判几年刑罚?
      合同诈骗百万会判几年刑罚?一、合同诈骗百万会判几年刑罚?合同诈骗百万属数额巨大,法定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时要结合案情,综合衡量是否自首、是否如实供述、......


·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对于三级医疗事故来说,相比一二级医疗事故,显然此时造成的损害情况是比较轻的,不过就患者一方而言,不管是多轻的损害都是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这个时候也是可以根据鉴定出来的三级医疗事......


·校园贷诈骗方式有何特征
      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需求的膨胀也随之而来,特别是大学生群体中,消费理念更是大为不健康,更有甚......


·工伤认定不上怎么处理?
      工人遭遇安全事故受伤后,首先想到的是进行工伤认定,这是拿到赔偿金的必经环节。当然,不是所有的工伤认定申请都会被受理,有时候,经过劳动保障局调查,发现职工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不予认定......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