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需要对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认证,以确定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认定待证事实的证据。但是,行政机关通过调查取证获得材料虽然都具有“三性”,但它们之间可能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此时应当如何确定哪些证据可用呢?最佳证据规则,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规则。所谓最佳证据规则,是指就数个证明同一事实并都具有证明力,不同证据证明了相反的事实主张的情况下,有关各个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所作出的认定规则的规定。其实质内涵是某一特定的有关案件的事实,只能采取能够寻找到的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服力的有关最佳证据方式予以证明。目前,法律、法规对最佳证据规则无明确的规定,但最高院在行政证据规定中有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参考适用。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明的效力,可按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部门以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证据。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它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书证的原件、物件的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它部门的鉴定结论。
  5、 司法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它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在行政程序中,可理解为办案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它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力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在行政程序中,可理解为在听证程序中,亲自参加听证人员的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未亲自参加听证人员作证的证人证言。因为在听证过程中,证人的证言要经过质证的,其可信度更高。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的证明力效力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最佳证据规则也就是在不同证据相互矛盾的时候,确定出的那个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看了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啦。如果对于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仍有疑惑,的律师们将十分乐意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总结: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需要对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认证,以确定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专利技术转让费怎么规定的?
      专利技术转让费怎么规定的?知识产权技术转让费一般是指专利转让费。专利转让200元,同时还需要办理代理机构变更50元,一共250元,这是上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基本费用,还有就是专利本身的价格费......


·无遗嘱遗产怎么办
      无遗嘱遗产怎么办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
      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一、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可以申请变更,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认定。离抄婚协议书是由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议后签订的。......


·依法传唤超过24小时怎么处理?
      依法传唤超过24小时怎么处理?一、依法传唤超过24小时怎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是多久
      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是多久一、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一,浦东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浦东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