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能推翻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们经常在诉讼中听到“司法鉴定”这个词,司法鉴定对于一个案件的审理事关重要,那么对于中案件中起这么大作用大司法鉴定假如有问题或者不实,能推翻吗?在下文中对“司法鉴定能推翻吗”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有四个法条,即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对这四个法条进行“细嚼”后,才能找出鉴定所存在的问题,也才能说服法官不采信不真实的鉴定结论。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对这一条重点是审查第3项“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从该法条表明,第一,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第二,一方当事人对对另一方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应当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证据(证明违背证据的“三性”),其二是足以反驳。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法院才可以准许重新鉴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2、委托鉴定的材料;3、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对鉴定过程的说明;5、明确的鉴定结论;6、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7、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
  “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我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都坚持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我认为,作为代理人应当坚持这一点!只有鉴定人出庭在法庭上你才可以对他的回答或不回答“穷追不舍”的追问下去,使鉴定人无藏身之处。只有通过在法庭上的不断追问,才能使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暴露在法官面前。还有,代理人应对法官以书面形式表明,对司法鉴定人的书面回答应坚持不予接受。由此可见,司法鉴定作为证据之一,在罪案的破获中起到很大的作用,这是无可否认的。然而对于不真实、不充分、不全面、不符合逻辑推理等等情况的司法鉴定,或者鉴定机构、鉴定程序以及鉴定结论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可以推翻司法鉴定。当然推翻司法鉴定的前提是要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缺陷,以便重新鉴定或者判定其无效。综上就是对“司法鉴定能推翻吗”的解答。
总结:我们经常在诉讼中听到“司法鉴定”这个词,司法鉴定对于一个案件的审理事关重要,那么对于中案件中起这么大作用大司法鉴定假如有问题或者不实,能推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公司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
      公司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 (一)写离婚起诉状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一)写离婚起诉状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疫情在家待岗有工资吗?
      疫情在家待岗有工资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武......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其实可以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其实可以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但要注意暂扣车辆其实并不是一种交通行政处罚,而这仅仅是为了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也就意味着扣车会有相应的期限。那通常......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几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几年?出让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因此,根据目前的土地政策来看......


司法鉴定能推翻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