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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就是起诉离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若当事人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就要了解清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如若不然,就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起诉离婚必然是因为夫妻产生了争议,建议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打离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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