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人们又进入新一轮盼望放假模式,通过把各种法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人们又进入新一轮盼望放假模式,通过把各种法定假日、周末和年假拼凑在一起,巧妙地让短假拼成长假。那么,有人就会有这样的疑问,如何知道自己有多少天的年休假?年休假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就和您讲一讲。
  
  一、什么是年休假?
  
  年休假,又称带薪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带薪年假天数如何计算?
  
  满足享受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后,每个职工具体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如何确定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龄挂钩: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
  
  三、带薪年假的休假安排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四、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法定情形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综上,年休假计算方法,简而言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而且,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总结:新的一年又开始了,人们又进入新一轮盼望放假模式,通过把各种法定假日、周末和年假拼凑在一起,巧妙地让短假拼成长假。那么,有人就会有这样的疑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民事诉讼委托人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委托人条件是什么?诉讼是老百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最终手段,在很多民事诉讼案件中,参加诉讼的并不是当事人本人,而是通过委托代理人完成。按照法律规定,成为委托代理人,需要具备......


·民法总则商合伙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商合伙的规定有哪些伴随民法总则的颁发,很多困扰群众的民事纠纷得到了满意的解答和统一的规范,极大程度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随着国家的发展,部分条例得到了修改,那么民法......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一、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


·2023再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2023再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一、再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1、提......


·湖南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
      湖南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湖南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政策:一、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


·支付违约金拒绝履行合同合法吗?
      支付违约金拒绝履行合同合法吗?支付违约金拒绝履行合同不一定就是合法的,具体如下所述: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人们又进入新一轮盼望放假模式,通过把各种法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